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91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23 年第二学士学位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发〔20234 )要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校2023年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授予学位

招生计划

学制(年)

专业简介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药学

理学

30

2

本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药学教师团队为全国高校首批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药学事业发展,掌握药学各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药学科研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能从事药物研发、生产、流通、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的药学专门人才。

5500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预防医学

医学

30

2

本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安徽省省级教改示范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公共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掌握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院及相关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保健、健康促进、卫生监督、公共卫生应急和安全及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的复合型、实用型公共卫生专业人才。

5500

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二、报名条件

1.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毕业生,下同)以及近三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2020-2022届)。

3. 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附件1)进行查询。

4. 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和补充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85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

(三)报名材料:

1. 《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原件扫描PDF版,应届生须由在读高校教务管理部门或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如有获奖情况或研究成果,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和研究成果相关材料电子版(JPGPDF格式)。

2.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JPGPDF格式)。

3.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JPGPDF格式)。

4. 体检表(高考体检项目,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须包含辨色力检查项目)(JPGPDF格式)。

5. 《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须手写并签名后扫描PDF格式

6.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按顺序压缩成一个电子文件于20238516:00(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过时无效)以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姓名+报考专业命名发送至招生办邮箱:ahmuzsb@ahmu.edu.cn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学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于2023810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考生,若未收到审核结果的,请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167746),审核合格考生可参加面试。

注意事项:

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发送报名材料,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应届毕业生未按要求经高校教务管理部门或所在院系盖章、考生本人未签字以及报名材料不全等导致审核不通过者,责任自负。

(二)面试

初审通过的学生将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面试(2023817日前完成),面试考核应包含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语言表达等方面,具体面试方案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自行制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将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学生,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录取

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参与录取。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在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

1. 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 入学报到时须交验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如发现未获得两证者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3. 新生入学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 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入学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五、收费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期间收费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学费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如有变化,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六、培养及学籍管理

1. 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不参与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

2. 药学、预防医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目标是拓宽学生知识面,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等国家急需领域跨学科、复合型、高质量人才。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专门制定,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

3.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 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将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将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5.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6. 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学生资助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七、有关说明

1.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复试和录取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预防医学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二年,毕业生不能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3.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 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

5.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核批准。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全程监督,以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0551-65167746

药学院:0551-6517776965172130

公共卫生学院:0551-65161291

学校网址:http://www.ahm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ahmu.edu.cn/

微信公众号: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

学校举报电话:0551-65167727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

  

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版).pdf

2.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3.未就业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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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