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4〕23号),2025年学校继续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学制 |
临床医学 | 20 | 5 |
口腔医学 | 10 | 5 |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1.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 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当年学测成绩在语文、数学A、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3.身体状况符合所报专业招生体检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基本材料及其他材料。基本材料包括:报名表(填写个人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系统内下载);其他材料包括:
(1)经个人签字或盖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系统内下载);
(2)台湾地区2025年度“学测”成绩单公证认证材料;
(3)有关申请者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获奖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身体健康证明书:常规身体健康检查,应包含视力、辨色力等眼科检查。
请将“其他材料”扫描成彩色扫描件,并按顺序合并成一份PDF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三)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及学校招生简章,考生应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
(四)注意事项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学校负责审核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资格。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身体状况审核等。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考生依据学校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线上)。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校不收取任何面试费用。
四、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并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社会实践等情况择优录取。
(二)录取安排
系统将于5月15日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
(三)征集志愿安排
学校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新增招生计划将通过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考生于5月21日至31日期间进行报名。学校于6月1日至20日期间开展审核、考核及录取工作,系统6月21日统一公布征集志愿拟录取名单。考生须于6月21日至25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其他事项
学校2025年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根据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新生报到
1.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学校同专业学生相同(学费:临床医学6050元/学年,口腔医学6050元/学年;住宿费:4人间1000元/学年,6人间800元/学年,最终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及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自理。
3.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最新有关规定执行,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不受限专业。
六、其他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本简章由安徽医科大学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不同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32
联系人:陈老师 周老师
电话:+086-551-65167746
Email: ahmuzsb@ahmu.edu.cn
安徽医科大学主页:http://www.ahmu.edu.cn
安徽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ahmu.edu.cn